2013年6月30日

毕业赠别

毕业旅行未能成行,颇为郁郁。因以赋之。

恼人心绪竟如丝
系念萦怀无断时
六载非徒伤岁月
千言难诉尽离思
弦惊鸿雁将分翅
风起鹪鹩正拣枝
梦里欲寻萍散处
湖光塔影碧参差

2013年6月25日

坝上草原游记

日前偕实验室众同学游京北坝上草原。傍晚携酒登山观落日。踏月而归,围火嬉戏。牌局喧嚣,深夜方休。次日凌晨三点,独登村西土皋以待日出。惜乎云重,未见红日。山峦碧野,牛马安恬,亦有世外景象。有二绝句以纪念。

烟霞佐酒醉三分
月下狂歌笑野人
呼喝声催牌戏晚
但凭余兴长精神


藜杖高低上野台
风中抖擞待云开
青原草树人归后
犹带寒星入梦来

2013年6月24日

咏雨中竹步前韵送思竹赴考

身自坚强心自空
任他风雨各西东
晴光添得三分翠
更胜泥中万点红


去岁九月曾有赠别诗曰:
瑟瑟秋声堕晚空
斯人西向水流东
斜阳入地随人去
不见残霞惜剩红




2013年6月20日

读《20世纪中国学人之诗研究》有感

年前曾读钱理群与袁本良两位先生编著《二十世纪诗词注评》,浮光掠影,印象朦胧。今日掩卷刘士林先生的博士学位论文《20世纪中国学人之诗研究》,似是启了一扇久闭的门户,堂内有先贤遗迹。二十世纪初,中国遭逢千年未有之大变局,不仅倾圮了清王朝,更断了道德文化的根基。梁济,王国维先后自沉,殉的不是清王朝,而是其心中的道德法则。新文化运动轰轰烈烈之时,旧体诗作为旧文学的代表,首当其冲。然而仍有一批学人坚守旧诗,其产量既高,质量亦精。王国维、萧公权、钱钟书、陈寅恪、吴宓诸公赫然在列。或曰自彼辈凋零之后,旧诗再无余响。思之惘然,因以赋之。

道是人间思代谢
诗应废古以称今
王梁有恨成新鬼
屈李无祧作野魂
浪卷清躯丹化碧
火燔遗册泪留痕
香残烬冷心犹热
歌啸诗余酹一樽

注:首联出韵不救。王国维、梁济、屈原均自沉于江湖,相传李白亦溺于水。

2013年6月19日

知白守黑

老子五千言,最让我念念不忘、时常把玩的是「知白守黑」四字。原文为「知其白,守其黑,为天下式。」一年多来,我对它的理解经历几度变迁,恐怕离老子原意越来越远。不过,「作者之用心未必然,而读者之用心何必不然?」谭复堂此语可谓予吾辈一大解脱。由现实观之,除非作者自作注疏,其原意本不可考,无论注家如何言辞凿凿,总脱不过臆测二字。既如此,读书人何妨惫懒一点,六经注我又何妨。



我最初深思「知白守黑」个中含义,起因于对谜米学(memetics)的追索。 谜米学在讨论意识问题时,实际上对意识进行了还原主义拆解。若将谜米的内涵由「可复制的文化信息」扩展到「可遗传的行为信息」(这一扩展将文化信息和动物先天的本能行为模式都包含在内,既使谜米不限于文化范围,又指出复制不是信息遗传的必然途径。关于后者的合理性,可参见The electric meme一书),那么人的一切行为,无不是谜米的作用结果。「动机」对于理解行为之发生不再是必需的,因为只要找到对应的谜米,行为只是谜米的自然产物。「自由意志」对于理解个体的能动行为也不再是必需的,因为连「意识」都不过是一个超大的谜米复合体。意识之于谜米,就如社会之于个体。这样就得出一个令人颤栗的结论,即人不过是谜米的奴隶,所谓的自由意志不过是个幻觉,就连意识都只是个不必要的假设。这个结论也让谜米学备受攻击,此处不论。我一度深信这个结论,因它与道家所说的「无极」和佛教所谓的「空」有美妙的统一。但这种相信会带来现实的危机:人若是谜米的提线木偶,那生命还有什么意义?! 换句话说,面对生命的虚无,我们若不主动去死,那要如何活着?「知白守黑」便是我最初找到的答案。我将「知白守黑」理解为一种现实主义的妥协,类似于尼采所说的「高贵的谎言」。所不同的是,尼采是说哲人不应向民众宣示真理,这种对真理的隐瞒是为了人世的幸福,免得「蛋和蛋壳都破碎了。」哲人何尝不想宣示真理,但他必须克服这种冲动。而此处的知白守黑,就是要克服以世界的客观真相(白)否认生命的主观价值(黑)的冲动。人之为人的不完美是我们不能解脱的,但我们可以从中挣扎出「比较完美」的自己,却不能为了追寻绝对完美将现实否弃。

这个理解显然与经文文本不能匹配,只是我运用「拿来主义」借来一用罢了。我虽然相信其中的道理,但这种搬用总有削足适履的嫌疑。于是我回头细读文本,试图以自己的版本,揣测老子的原意。




知其白,守其黑」出自《道德经》第二十八章。「知其雄,守其雌,为天下溪;为天下溪,常德不离,复归于婴儿。知其白,守其黑,为天下式;为天下式,常德不忒,复归于无极。知其荣,守其辱,为天下谷。为天下谷;常德乃足,复归于朴。朴散则为器,圣人用之,则为官长,故大制不割。

首先看「知雄守雌」。雄者,刚健运动、进取发散,人以为尊;雌者,柔弱宁静、保守收敛,人以为卑。以溪为譬,首先取其谦下。第六十六章有江海之喻,与此相类:「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,以其善下之,故能为百谷王」;其次取其柔弱:「天下莫柔弱于水,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」(第七十八章);最后取其不争:「水善利万物而不争」(第八章)。婴儿、无极、朴之谓者,盖道德之别名是也。唯有谦下、柔弱、不争,才能臻于道德之境。

「知白守黑」「知荣守辱」,不过是以不同的意象重复阐释同一番道理。白者、荣者,光明、阳刚、尊崇,人所好也;黑者、辱者,黑暗、阴柔、卑下,人所恶也。 这番道理依然是谦下、柔弱和不争

至于「朴散则为器,圣人用之,则为官长,故大制不割」,不过重言「故失道而后德,失德而后仁,失仁而后义,失义而后礼」(第三十八章)的道理。



明了老子本意,却并不妨碍我每有会心,便再作衍释。

我有一群了不起的朋友,可称为「脚踏实地的理想主义者」,或者「心怀理想的现实主义者」。若以「白」指理想,以「黑」指现实,他们可谓知白守黑的人,贴近现实,却不溺于现实,虽然在现实中打滚,却始终将头露出水面。相比于好高骛远、充满牺牲精神的理想主义者,或者甘为草雉、宁愿随波逐流的的现实主义者,他们才是把握历史车辕的人。我不如也。然而天性所致,亦无可怨惭。



自理性启蒙以来,纯粹理性与逻辑取代了上帝被奉上神坛。这固然曾是一个进步,不过数百年来却孕育了当下的许多问题,亟需反思。「反者,道之动」,这种反思也是历史的必然。

理性世界里,概念的区分是平滑严密的,对世界的描述是井井有条的,这自然是理性逻辑的优势,是我们理解世界的必然。但是,现实世界不是这样。现实世界充满噪音,不同概念的内涵外延常常犬牙交错,更有许多概念是为了理性逻辑需要而进行的人为强行划分,而概念在现实世界中的对象则是连续的,譬如色彩。当纯粹理性逻辑的语境深入我们意识深处时,我们便不由自主地时时犯下这个错误:误把理论当现实,误把认识当真相。What we know is not what it is. 有时这个错误的后果异常惨烈,比如次贷危机。

若把「白」当作理论,把「黑」当作现实,「知白守黑」就提出了一个认识论命题:现实才是理论的根本之地,是理论不得不退守的家园



「白」的甲骨字形为舌形加以指事的短横线,有言说、表述清楚的意思,古文中也有告知、说明之义。「黑」的甲骨文和金文象以脏污人面,后来引申有阴暗、隐蔽之义。平日观书悟道偶有小得,常急切切欲使人知;而世人常有歧见,因此纷争不休。若以谜米学剖析,无不是各色谜米试图复制的结果。然而,若为人心的冲淡平和和生活的幸福安静考量,其实人不必沦为谜米之奴仆。若以明事理为「白」,以秘其理不宣为「黑」,「知白守黑」其实训导了一个「以知为不知」的道理,好过「强不知以为知」





2013年6月18日

读《尼采的微言大义》有感——兼论公共知识分子

近日读刘小枫演讲《尼采的微言大义》,颇觉受益。随摘随写如下。

一 尼采的微言大义与无辜的谎言

何谓微言大义?微言隐而不显,大义显而易见。刘小枫认为,微言与大义的区别,不仅在于层次深浅,读解难易,更在于「小康大同之辩」。小康之世,明是非,别善恶,诛暴乱,是百姓的理想生活,其理甚明,中材之人便可得其大凡。然而,小康之世也是平庸之世,圣贤人会活得无聊至极。圣人向往的乃是大同之世,如柏拉图的哲人国。圣人与百姓的生活理想既然无法达成一致,圣人著书只好运用隐微之术,表面大义为百姓而设,内里微言则寓圣人本意。本意既微且隐,非中材以上不能知。为何圣人不可直言?因为直言将导致现实社会的危险。康有为说「言则陷天下于洪水猛兽」,查拉图斯特拉说「蛋和蛋壳都破碎了」,《古文尚书》「道心惟微」,《管子·心术上》「大道可安而不可说」,《孟子》「言不必信」,《道德经》「知我者希,则我贵矣。是以圣人被褐而怀玉。」

于是,圣人以微言向民众隐瞒了真相,表面的大义只是谎言。然而这是高贵的谎言或无辜的谎言。尼采说:「谎言中有一种无辜,是对某事有良好信仰的标志。」高贵的谎言并非刻意迎合人民,只是不把真理说穿。圣人若是明知道民众不关心真理,却违背哲人的本分,讲迎合民众信仰的话,甚至卖身为民众,将求真的权力交给民众,甚或去学民众的道德,那么哲人就消失了,产生的乃是知识分子畜群,畜群之间将发生无休止的纷争。高贵的谎言所以高贵,乃是因为撒谎是为了人类的幸福。

哲人隐瞒真相却无需自责,因为向民众传播真相本来就不是哲人的本分。哲人的本分是沉思,是自身的道德生命。哲人在社会中充当的是道德立法者,哲人沉思什么是美德、什么是美好的生活,以及人应该过什么样的生活。但哲人不能成为统治者。在国家生活中,哲人只能当个药剂师,看看统治者的药方有什么不当或计量错误。哲人沉思不是为了国家人民或民族,而是为了自己的道德生命。欧洲启蒙运动之后,哲人放弃了这个本分,反而带领民众追寻自由、平等和民主。于是产生了数百年的主义之争,人反对人的战争。

二 哲人、知识分子和公共知识分子


尼采关注的首要问题是哲人在现代国家中的责任和地位。在他的语境中,人至少可分为哲人、知识分子和普通人。与对哲人的推重不同,他对知识分子是鄙视的。翁贝托的语境与尼采不同,他的知识分子承担了尼采的哲人的责任。翁贝托认为,知识分子的责任是对历史经验的「总结」和对未来危机的「警告」,而不是参与当下的政治生活。他并非主张将知识分子本人隔离在社会生活之外,而是认为,一旦知识分子参与到公共事务中,他就不应该被当作知识分子来看待,而只能被当作一个普通公民,因为他丧失了知识分子的创造力。可以看出,他对知识分子的要求,和尼采对哲人的要求,正不谋而合。我对此的理解是,哲人最可宝贵的是他的理性。而哲人一旦放弃了对现实社会一定程度的超离,他的理性将因此受损。一旦他成为大众中的一份子而登高呼喊,他就蜕变成勒庞所谓乌合之众之中的一员,他的理性甚至有丧失殆尽的危险。范仲淹的「先天下之忧而忧,后天下之乐而乐」似乎也可作类似的解读。天下未忧我先忧,以为「警告」;天下已乐我未乐,忙于「总结」。《韩非子·八说》:「杨朱墨翟,天下之所察也,干世乱而卒不决,虽察而不可以为官职之令。」与尼采所说哲人不可作统治者亦有相通之处。知识分子以一种贴近现实而不溺于现实的姿态,在社会生活的航船上,身兼瞭望者和绘图员两种职责。

若将翁贝托语境中的知识分子视作尼采的哲人,那么尼采语境中的知识分子则对应于当下备受争议的「公共知识分子」。公共知识分子将真理向民众宣讲,试图拯救民众,结果惹来被拯救者的嘲讽,这在我看来不仅是讽刺,更有一种愚公移山的悲壮。抛却当中的投机分子不论, 那些怀着真诚宣讲真理的人,不啻于当代愚公。不幸的是,神话终归是神话,现实中不会有天神被感动下凡,负山而走。我敬仰愚公的精神,却不妨碍我鄙夷他的愚蠢。当下的公共知识分子没有认识到的是,公众从来不渴望真理,真理自他口出的时候是一番模样,待入了公众之耳却是另一番模样。公众不仅懒惰,而且不能深思。能进驻公众心灵的只有简短激情、富有蛊惑之力的口号,而不是复杂审慎限制重重的真理。民众的心灵好似一个丛林,各派知识分子的言语互相争竞在丛林中存活的机会,其中只有那些偏离真理的简洁谬论可以狡黠地生存,滞重的真理就像被五花大绑的雏羊毫无生机。更不用说还有那以蛊惑为能事的投机言语混入这个丛林,使真理生存的环境愈加险恶。波兹曼认识到这一点,指出娱乐本身不可怕,将本应严肃思考的真理娱乐化才是娱乐至死时代最大的危机。公共知识分子的努力注定无功,本意真诚的传播者,造就的是被口号煽动起来的民众和狂野情绪感性的泛滥,本意弘扬理性的行为,造就的是理性彻底的沉沦。历史早有前辙,足为后来者鉴。可惜知识分子被心中的热忱感动而迷惑了双眼。所以,真正伟大的哲人不肯放弃自己的理性,也预见到向民众传播真理的危险,故而不屑也不能为这下等的工作。真正聪睿的知识分子保持对现实的适度超离,先天下之忧而忧,后天下之乐而乐,却不踏入天下的浑水。

那么,先知者救世的责任呢? 先知者岂能自顾自己逍遥?我只能说,「救世」只是一个代代相传的幻想。社会如此复杂的系统,无人能救。人这样痴迷的生物,只能自救。所以,哲人或知识分子不能假装自己是神,从天穹上降下救赎的光;他们最多只能做一盏孤单的灯塔,悄悄矗立在巉岩之上。人在快乐的海洋里甚至不会注意到它,待到风暴肆虐的苦夜,人们才求他的解救。只是,人若要解救,就要自己航向他的坐标,而不是祈求他向你走来。



2013年5月6日

偏见

毫无疑问,生活中「偏见」是一个贬义的词。一个有道德的人似乎应该尽力消除自己的偏见,无法消除的就尽量藏着掖着,免得不小心伤害了他人。

何为偏见?每个人的价值取向都受到个人背景、知识和经历的影响。正如毛姆在《刀锋》中说的,「人不论男男女女,都不仅仅是他们自己,他们也是自己出生的乡土,学步的农场或城市公寓,儿时玩的游戏,私下听来的山海经,吃的饭食,上的学校,关心的运动,吟哦的诗章,和信仰的上帝。」世上不曾有两个人有完全相同的身体或完全相同的思想,每一点最细微的差异都是建筑「偏见」的沙砾。任何一个人对任何一件事的看法,只要不是被强迫的或诱骗的,总带着自己过往和现在的印迹。两人之间的印迹不尽相同,见解自有差异。一个宣称「不带偏见的公允」的人,需要兼顾方方面面的利益,糅合各种对立的看法,最终形成的是观点的罗列或者妥协,形成一种新的偏见,或许比原来的偏见更为实用,却不必然更加高尚。

老子说「为道日损」,又说「前识者,道之华也,而愚之始也。」所谓「前识」,正是过往经验形成的「偏见」,常常是智慧的结晶,譬如谚语俗话,临事时总有几分急用的价值可供决断。据说非洲不开化的部落里,酋长裁决部族事务靠的就是千余条口耳相传的谚语,倒也井井有条,让人心服口服。这些「偏见」经历时间沉淀出来的价值就在于它们多数时候是有益的,或者帮助人们规避一些风险,或者帮助人们做出一些无所谓好坏的选择。然而大自然偏爱「可用」而非「完美」的事物,所以沉迷于「偏见」无益于追寻世界的根本大「道」,是以「为道日损」,将偏见慢慢消磨,方见世界本来面目。

然而「水至清则无鱼」、「知其白,守其黑」,我们毕竟生活在一个充满偏见的世界里,我们毕竟有一日三餐的利益需要挣扎考量,既无力豁免他人的偏见独善其身,又难以剔除自己的偏见兼爱世人,所以哪怕一个「求道」的人,也要学习一些应对偏见的本领。

我以为,对于他人的偏见,既然不能避免,不如试着利用之。一个成熟的心智会认真聆听他人的偏见,以获得崭新的视角审视和批判自己的偏见。将自己的偏见投入他人偏见的丛林,仿佛苗人养蛊一般,让偏见与偏见厮杀,让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为你筛选出强壮的偏见,亦即今后有用的知识。此谓「思想的达尔文主义」。说来甚易,行来甚难。初行甚难,常行甚易。其中机缄只有一点:放弃对自我观点的护佑。毕竟,你拥有你的观点,而不要让你的观点拥有了你。

不仅他人的偏见可供利用,就连自己的偏见也可利用。「尽信书不如无书」,此话人人会讲,却非人人能做。批判与怀疑的精神不是捡来什么便劈头盖脸乱批一通。合理的批判有一个前提,那便是你须先有「偏见」。以自己的偏见为暂时的圭臬,去审视书中的观点,凡是不符的,那便是你创新的源泉。你若读书前连一丝自己的「偏见」也无,那还是先老老实实读书吧,不要妄作批判。待得读完,自把作者的「偏见」作你自己的「偏见」,以后留作批判他人。

利用别人的偏见,利用自己的偏见,都是自个儿的闭门修行,却不必张扬给他人看。可世人偏偏相反,常有一言不合便拍案而起的气势,若是对方不认可自己的观点便不能罢休。这等人,是为「偏见」的奴隶,是极其可悲的。愿与诸君共勉之。

手臂上的血管为什么是蓝色的

其实不仅限于手臂,身体浅表的静脉多数是青色或蓝色。下面是我在知乎的回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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血管本身是半透明的白色,灌充血液后呈红色。如果用内窥镜伸入体内观察,将看到暗红色的静脉。如果把静脉从体内分离出来,重新灌上血液,看到的依然是血液的红色。那么为什么体表的静脉会呈现蓝色呢?这主要涉及皮下脂肪和其他结构对光的散射、血管中的血液对光的吸收,以及人的视错觉。 

日常生活中的光源主要是白光,但为了简化起见,我们这里只考虑红光和蓝光。当红光和蓝光同时照射到皮肤上时,蓝光能穿透的距离比红光浅得到多,因此,如果血管的位置足够深,那么蓝光因为不能到达血管,所以很少被血液吸收,而红光则有很大一部分被血液吸收。假设皮肤其他部位红光和蓝光的反射率分别是50%和30%,那么由于血液对光的吸收,有血管的部位红光和蓝光的反射率可能分别降低到30%和25%。比较反射光中红光和蓝光的比值,就会发现有血管的部位要更「蓝」一些。但实际上,有血管的部位虽然没有周围红,但依然是红色,而不是蓝色。之所以看起来是蓝色,这是一种视错觉,可能与色常性(color constancy)相关。色常性本身是色觉对不同光照下物体颜色的纠正机制,可以便于确认物体。但人的色常性是不完美的,不同色觉之间存在交叉干扰。具体的神经机制较为复杂,目前并不十分清楚。 

皮下的血管看起来是蓝色还是红色,取决于多个因素。最主要的因素是血管的深度,如前段所述。其次是血管的直径,越粗的血管越显得蓝。最后是血液的吸收光谱。静脉血比动脉血对红光的吸收更多,所以在相同深度、相同直径的血管中,静脉血显得更蓝一些。只要足够浅、足够细,静脉也可以是红色的,比如家兔的耳缘静脉。这是因为血液可以有效的吸收蓝光(血液对蓝光的吸收比红光强得多,只是在较深的静脉中没有机会吸收蓝光罢了!)。而动脉一般比静脉细的多,而且埋藏较深,所以它虽然在足够深的时候也是蓝色的,但我们没有办法隔着那么厚的组织观察到它们。 

至于人体解剖图上蓝色的静脉和红色的动脉,纯粹是为了方便区分,并不反映血管真实的颜色。 有兴趣的话可以看这篇论文:Kienle, A., Lilge, L., Vitkin, I.A., Patterson, M.S., Wilson, B.C., Hibst, R., Steiner, R. (1996). Why do veins appear blue? A new look at an old question. Applied Optics, 35(7), 1151-1160.

2013年5月2日

读《信号与噪音:预测之成败》择要

半译半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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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Signal and the Noise: Why So Many Predictions Fail-but Some Don't


1. 大数据时代的危机

自出版社诞生以来,信息的爆炸式增长为人类带来了进步与文明,这一点毋庸置疑。但如今信息的增长速度实在太快了,快到人类不知如何处理这海量的信息,不知如何将信息转化为「知识」,这反而为我们的文明带来危机。「大数据」是当今最时髦的词汇之一。据IBM估计,我们现在每天生产2.5×10^18字节的数据。有人把这些信息当作我们治愈人类社会一切疾患的灵丹妙药,甚至不再需要人的参与,不再需要研究理论,也不再需要科学方法。但是,20世纪70年代,电子计算机也曾被赋予同样的期望。40年过去了,计算机制造了繁荣,却远未疗愈社会的疾病。那么在今天的「大数据」时代,基于海量数据的各种对未来的各种预测取得成功了吗?有时对,有时错。事实上,我们越是抗拒人对数据的参与,我们错误的风险就越大。而我们拥有的数据越多,人对数据的参与就越重要。为什么是这样?答案在于,信息固然呈指数式的快速增长,知识的增长速度却要缓慢得多。我们有海量的数据可供利用,有海量的假说亟需检验,却只有有限的真理有待发现。这意味信号被越来越多地掩盖在噪音里,而数据的信噪比越来越差。如果我们不能改善预测的方法,我们的预测只能越来越糟糕。

人自诩万物之灵,如今站在这个星球竞争链条的顶端,自然有一番道理。我们既无爪牙之利,筋骨之强,又不善奔能翔,喷毒匿迹。我们所倚仗的只有智慧。我们思维敏捷,善于从自然界馈回的信息里发现有用的模式,并利用这种发现来预测行动的后果,决定生存的策略。这项石器时代的优势直到今天还在时时处处地服务于我们。毕竟,我们在生理上和石器时代的人们并无多大差异。然而在信息时代,信息已经远远超出了人脑所习惯处理的容量。面对过剩的信息,我们处理信息的本能做法开始显现劣势。世界与「我」之间的联系空前密切,可我们只能接触有限的信息,而无法掌握世界的全貌;我们形成偏见却不自觉,倾向于撷取我们偏爱的信息;总是有更多的证据让我们确信自己的偏见,也总有更多的证据让他人确信他们的偏见,使彼此不可调和;地球成为一个村子,人与人却更加隔膜而不是更加亲密。社会变得过于复杂和多变,我们再也无法有效地预测行为的后果。我们该怎么办?

2. 首先承认人的不完美,然后才能纠正它

08年金融危机实际上来自连续的大范围预测失败。从按揭贷款购房的普通百姓到白宫的政策决策者,从危机开始前到危机袭击后,到处充斥着错误的预测。更重要的是,和地震预报不同,这种预测本来是可以成功的。我们不能预报地震,是因为我们还没有把握到它的规律,甚至可能因为它本来就没有规律。但我们没能预见到金融危机的到来,是因为我们过于自负,忘记了我们的不完美,以及我们的知识的不完美。次贷危机爆发前,信用评级机构将债务抵押债券的安全评级定为AAA级,因为他们预计五年内债务拖欠的风险为0.12%。然而现实是,AAA级的债务抵押债券中有28%都陷入拖欠。信用评级机构过于自信了。债务抵押债券是个全新的金融产品,评级机构实际上没有任何历史数据来进行这些估计,而只能依赖一些统计模型,并且忘记了这些模型很可能是有缺陷的。人们对世界总有一厢情愿的期望。凡是支持自己偏好的数据,哪怕只是蛛丝马迹也能看到;凡是不支持自己偏好的数据,我们会找到相反的蛛丝马迹把它否定掉。凡是不好估量的风险,哪怕这风险足以让我们粉身碎骨,我们也装聋作哑将它忽略;我们热衷于做各种估计和假设,而且喜欢用数学来支持自己,却忘记无论我们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多少位,我们用的可能是错误的公式。世界是客观的,但我们对世界的认识不可避免都留下主观的印迹。一言以蔽之,我们自身是不完美的。

有一个经典的基督教神学问题:「如果上帝是慈爱的,为什么祂容许罪恶和苦难的存在?」牧师和数学家Thomas Bayes认为,我们不应当将人的不完美误认为上帝的不完美,承认人之为人的不完美,是我们通向救赎的必经之路。我们如今被淹没在信息的噪声中寻不到方向,对未来的把握屡屡失误。而解决问题的第一步,就是循着Thomas Bayes的思路,承认人的不完美。Bayes认为,知识的不完善并不等于真理不存在,承认人类知识的缺陷也不妨碍我们作出大胆的预测,预测并接受事实的检验是我们趋近真理的途径。

那么,我们的认识有哪些不完美?
  • 我们无视原先的经验,偏爱最新的和反常的信息。这种偏爱使我们可以注意到迫在眉睫的危险,却也让我们变得鼠目寸光,被眼前的利益诱惑而忽视长远的危机。急躁激进的人可能更容易犯这类错误。
  • 我们固守原先的执念,抗拒最新的和反常的信息。这种执着使我们更加稳重,却也让我们抱残守缺,错失绝好的时机。稳重保守的人可能更容易犯这类错误。
  • 我们将有限的知识当作真理。越是知识丰富相信科学的人,越容易犯这种错误。他们忘记了我们的科学知识只是对真实的有限描述,忽略了现实世界的复杂性。
我们对世界认识的不完美来自我们的主观经验,这是我们无力摆脱的现实。幸运的是,当我们面临关键选择时,我们需要对选择的后果进行预测,而这个后果,也是我们的主观与外在客观世界交互作用的产物。认识的不完美,不妨碍我们的行动。关键在于,如何在行动中冷静地把握主观与客观的平衡,既不让旧经验遮蔽了双眼,又不让新事物蒙蔽了心灵。


3. 贝叶斯定理:主观滤镜下的客观世界

读过点量子力学或者量子力学史话的人,听到「这个世界是概率的」这样的陈述恐怕不会觉得惊奇。概率不仅存在于电子云的分布,还存在于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。明天会不会下雨,对面的姑娘是不是喜欢你,下个月的考试会不会过,都是个概率问题。下面举个不雅但很现实的例子。假设你是一位妻子,而你出差回来发现卧室抽屉里有一件不属于你的女式内衣,你的直觉告诉你:老公出轨了。但这个结论是武断的。正确的表述是,老公出轨的概率是_%。 怎么来计算这个概率呢?这就需要用到一个简单的数学工具,即贝叶斯定理,正是前面提到的Thomas Bayes的伟大成就。贝叶斯定理有许多种形式,其中最常用也最实用的形式是这样的:
P(A|B) = \frac{P(B|A)\,P(A)}{ P(B|A) P(A) + P(B|\neg A) P(\neg A)}\cdot
在这个例子里,B 代表「发现可疑内衣」这一事件,A 代表「老公出轨」这一结论。P(A|B) 代表观察到事件 B 的前提下,结论 A 正确的概率,即我们计算的目标。在计算之前,你首先需要考虑,若在这件事发生前问你老公是不是出轨了,你会给出什么概率?这个概率即结论 正确的先验概率(prior probability)P(A)。若他全无前科,我们可以合理假定一个统计数字。调查显示,配偶出轨的一般概率为4%,所以 P(A)=0.04。其次考虑,如果他真的出轨,你有多大的概率发现这件内衣。他若是格外谨慎的话,你可能发现不了这条内裤。让我们假设这个概率为50%,即 P(B|A)=0.5。最后考虑,如果他没有出轨,你有多大的概率发现这件内衣。凡事皆有可能。有可能他某次出差回来在机场拿错行李了,也可能某个你和他都非常信任的女性朋友在这里暂住了几天,更或许这是他买来还没来得及送给你的闺房礼物,甚至他可能是个隐藏很深的易装癖性变态……让我们假定这种种奇葩情况的总发生概率为5%,即 P(B|¬A)=0.05。将这些数字代入进去,计算结果P(A|B)=0.29。这个概率显然不足以让你大发雷霆。为什么这个数字比直觉得要低?因为我们假定了一个较低的先验概率0.04。这个数字体现了结婚十年来他的良好表现。这就体现出运用贝叶斯定理的优越性了。它既不忽视历史经验,也不忽视新生事实,它不会为让一个事实否定另一个事实,而只会调整「degree of belief」。更美妙的是,每当有新事实出现,我们可以随时修正这一概率。让我们假设,你原谅了他,但你从此就很警惕。三个月后你偶然发现他的手机账单里有一个频繁出现的陌生号码,你打过去发现是一个好听的年轻女声。让我们再做一次贝叶斯概率的计算。这次先验概率即上次的后验概率,所以 P(A)=0.29。由于你非常警惕,让我们假设他一旦出轨,被你抓到的概率为100%,所以P(B|A)=1。但那个号码可能来自他多年不见的男同学,而不巧他同学的秘书接了你的电话,所以他还是有可能是被冤枉的,让我们假定他被冤枉的概率还是5%,所以 P(B|¬A)=0.05,计算得知P(A|B)=0.89。如果接电话的不仅是个好听的女声,而且亲热地叫「大哥」,那你可以把他被冤枉的概率调低到千分之一,再计算P(A|B)=0.997。你可以考虑请律师离婚了。

运用贝叶斯定理首先会强迫我们给新生事件指定一个先验概率,哪怕这个先验概率的指定是完全主观的,它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历史经验的价值。其次它强迫我们为现象寻找其他解释,以免受主观愿望的影响。最后,它要求我们随时更新自己对事物的认识,既检讨自己原先的认识,又思考新现象新事实对原先认识的影响。